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协商,一方给予另一方财物或财产,双方从此彻底断绝关系,不再有任何经济往来和互相帮助的情况。那么,这种离婚协议是否合法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有时也被称作“财产协议”,并不是所有的离婚协议都可以采取这种模式。协议双方经过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如果这种财产协议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子女抚养与探视等方面,就不太合法。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需协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并要考虑子女的抚养、探视等问题。任何一方在离婚协议过程中,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与原则。因此,如果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未考虑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视权等问题,那么这样的离婚协议是不合法的。
此外,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一定的风险。因为一旦协议中涉及到财产分配不公或者在子女抚养等方面引起争议,离婚协议就有可能被撤销。因此,离婚协议需要在司法程序中得到法院的审核,以充分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在合法性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争议。如果双方在协商中尊重法律法规,协议合法并且得到法院的审核和认可,那么这样的离婚协议也是有效合法的。但是如果协议中涉及到了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和探视权等问题,仍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违反《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