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由政府出资建设的房屋,用于对被迫拆迁的群众进行安置。在拆迁安置房中,公共设施和公共建筑的建设占据着很大的比重。公摊就是由多户人家共享使用的公共设施和公共部分。
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的标准,各地的规定也略有不同。但是,在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的占比不应超过建筑总面积的30%。也就是说,如果一栋拆迁安置房的总面积是10000平方米,那么公摊面积不应超过3000平方米。
同时,还应注意到,公摊面积的分配要合理,不能因为节约成本而将公摊面积做得太小。公摊面积主要包括电梯间、楼梯、门厅、走廊、公共厕所、垃圾处理室等设施,这些设施的数量和面积不能因为占用宝贵的建筑面积而进行缩减。因为这些设施不仅是房屋的配套设施,还是保证居民安全和方便的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的准则并不是固定的,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制定。但是,公摊面积不能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并且要合理分配,保证居民的安全和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