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迁协议掉了,户主需要及时到当地居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服务中心进行说明和申报,要求重新签订拆迁协议。在重新签订拆迁协议之前,户主需要提交一些必备材料,包括:
1.户主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原拆迁协议的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可到当地拆迁办公室或房管局处查询复印件;
3.证明房屋是否已被拆迁的文件,如房屋拆迁通知书、拆迁证明等;
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明等。
在提交完毕以上材料后,户主需要等待相关部门重新签订拆迁协议。一般情况下,重新签订拆迁协议需要一定的时间,户主需要耐心等待。
在重新签订拆迁协议之前,户主的户籍信息并没有被注销。但如果户主不及时申报或未能重新签订拆迁协议,相关部门可能会对该户进行强制迁移或拆迁。在这种情况下,户主的户籍信息将被注销,同时还可能面临其他法律责任的追究。
因此,户主一定要及时申报和重新签订拆迁协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应该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拆迁协议,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