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如果一个父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包括不给予孩子必要的生计和教育支持,那么他们将被认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且根据《婚姻法》“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意味着,父母们必须为孩子提供足够的食物、衣服、居所、医疗保健和受教育的机会。
只生不养孩子的人虽然也是孩子的生物学父母,但是他们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行使他们的抚养义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将没有抚养权。如果有亲戚或其他要求主持孩子的人愿意接手孩子的抚养,那么法律可以给予他们抚养权。有些情况下,如有余款或其他财产方面的收入,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从这些方面来满足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支持方面的。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关于孩子抚养事宜的判决都应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前提。父母应该合理分配合适的时间、金钱、爱和关怀,以及其他必要的支持,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让孩子能够健康成长,获得充分的教育和成长的机会。在任何情况下,减轻孩子的痛苦、满足孩子的需求和保护孩子的权益都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