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时,依照双方意愿达成的协议内容的书面文件。离婚协议书具体包括离婚协议的双方夫妻的身份证明,离婚财产的分配,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相关协议。
首先,离婚协议书的起草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商,也可以由法院进行协调,起草离婚协议书。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书,需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平性。
其次,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需要依照当地离婚程序规定进行。一般地,离婚协议书需要包含下列内容:离婚双方的个人信息;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协议;抚养子女的协议;子女的探视权问题;对于其他相关事宜的协商内容。
最后,离婚协议书的办理需要到人民法院或公证处进行备案和公正。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完成相应的手续后,由公证员予以公证或人民法院进行核对备案,以便对离婚事宜的相关问题做出有关法律的裁决。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起草需要完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协议后应当及时进行办理,以保障双方离婚事宜的详细解决,避免相关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