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分配是一件涉及人民利益的重要事情,既要满足拆迁业主的合理要求,又要保证社会公正,所以分配必须要按照一定的规定来进行,不能将其随意分配,更不能想怎么分配就怎么分配。而在此基础上,优先权的设定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可以根据居住情况来设定优先权。那些居住条件特别差的人,比如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特别小的家庭应该有优先权。例如:很多地方采取先建后拆原则,拆迁时按照居住条件从差到好一次安排,优先考虑没有住房的居民,而已经有房但面积较小的则后移;
其次,按照血缘关系、家庭成员关系来设定优先权。在拆迁安置房分配时,应根据房屋权属人群体的代际联系将优先级别内部流动,轮替发放;
此外,根据拆迁原因来设定优先级别也是必要的。比如因为市政设施建设而拆迁的家庭优先级别应该高于因为企业收购而拆迁的家庭,因为前者的拆迁收益应该归整个社区全体人员共享,而后者的只是个别人获利;
最后,还应考虑特殊人群的优先权。如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低保家庭等,这些人群的特定情况应该在分配中予以特别关注。在保证需求自身合理的情况下,应该优先满足他们的需求,以确保他们有基本、安全、适居的生活环境。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分配中的优先权设置,是为了保证需求人群的合理满足,更是为了维护社会公正和民族团结稳定。因此在进行分配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