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一般情况下,在子女未成年之前,抚养权都归属于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如父母或祖父母等。但是,当父母离婚或有其他争议时,抚养权就成为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
在中国,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归属是由家庭法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作出裁决的。通常情况下,父母之间存在离异、离婚等问题时,家庭法庭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孩子的身心发展、亲子关系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离婚父母的认真负责程度、经济条件及其他情况,判断哪个父亲或母亲可以更好的保障孩子的生活和健康成长,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如婚姻真正破裂、监护人有重大过失等情况,法院也可依照法律规定,取消父母或监护人的抚养权,并指定其他适当的人或机构担任抚养人或监护人。
总之,在我国,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裁定,而未成年子女自己的意愿在裁定抚养权期间可以被作为重要因素之一考虑,但不是决定因素。所以说,未成年子女想要自己决定抚养权,还需要等到年满18岁之后才可以自行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