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过渡期是指,在拆迁后,由政府或拆迁单位提供的安置房或补偿款无法及时到位或不够满足被拆迁人的住房需求时,政府或拆迁单位可以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在这一时期内被拆迁人暂时居住在自己的房屋内,以减轻被拆迁人的经济负担。
拆迁安置过渡期的计算,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 根据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过渡期的时长。例如,对于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可以适当延长过渡期。
2. 过渡期的时长不得超过政府或拆迁单位规定的最长期限。一般来说,过渡期的最长期限为1年。
3. 过渡期内的居住费用由被拆迁人自行承担。如果被拆迁人无力承担居住费用,政府或拆迁单位可以协助其解决,例如提供一定的租赁补贴或暂时性的临时安置。
总之,拆迁安置过渡期的计算应当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同时确保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被拆迁人提供更为公正、合理的安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