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用于建造住宅、生产和生活所需附属设施的宅基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应该基于农户家庭人口数和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其面积应当不少于标准规定的最低面积,但不包括宗地面积。
在农村,宗地是指农户所拥有的土地权益,宗地面积是农户土地所有权的量化表现。宗地一般是在宅基地范围内的,但是宅基地并不等同于宗地,如宅基地上还可以种菜、养猪等形式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活动,而这些活动所需要的土地使用权,可能不在宅基地范围内。
因此,在农村宅基地中,宗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宅基地面积是指农户用于居住、生产和生活附属设施的土地面积,而宗地面积是指农户已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
在实践中,如果农户拥有的宅基地非常小,不具备自己种植粮食、蔬菜等农业生产的面积,当地政府可以考虑将附近的田地、林地等用于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但是这些土地不属于其宅基地范围内,仍然需要与其他农户分享。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指用于建造住宅、生产和生活所需附属设施的土地,不包括宗地面积。农业生产活动所需要的土地使用权,可能不在宅基地范围内,在实践中需要进行合理的土地利用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