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房屋管理条例》规定,任何住宅都应该按照规定缴纳物业费,包括拆迁安置房。从法律角度来说,几年不交物业费是不合法的行为。
但是在现实中,拆迁安置房居民普遍认为,由于房屋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因此不需要缴纳物业费。但事实上,政府提供的房屋只是安居计划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完全免费的,因此居民仍然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物业费。
拆迁安置房通常由政府提供,但物业管理工作则由物业公司承担。物业公司需要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绿化、消防等方面的工作,因此需要收取物业费用,以维持正常运营。
如果拆迁安置房居民不愿意缴纳物业费,那么物业管理将无法正常执行,导致小区环境变得混乱、业主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的出现。同时,物业公司也需要从物业费中获取收益,以支付员工工资、设备维护等费用,维持其正常运营。
因此,拆迁安置房居民应该足额缴纳物业费,以维持小区良好的环境和管理服务。同时,政府和物业公司也应该在管理和服务方面加强工作,以提高居民的满意度,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