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后达成的一份法律文件,双方在协议中规定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责任及义务。但是,如果离婚双方对协议中某些内容有异议,需要进行更改,那么应该回哪里呢?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是在法院调解或裁决下达后达成的,那么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对协议进行更改。申请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例如证明变更事由的证明材料等。审理期间双方需到庭出庭。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是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的,要更改就要到当地的民政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如离婚协议中规定的子女抚养费需要增加或减少,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家庭情况等证明材料,以便民政部门审核。
最后,无论是向法院或民政部门申请更改离婚协议,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审理和处理。申请方要耐心等待处理结果,如有需要可以随时咨询律师或相关部门,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更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的法定程序进行处理,申请方需保持耐心和合作精神,以便更好地达成婚姻分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