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网上协议离婚尚未成为一种法律程序。目前,离婚必须进行实地审判程序,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然而,有些地方的法院正在积极尝试利用网络技术,为离婚诉讼提供更为便捷的通道。
例如,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推出“微口袋”平台,可以帮助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进行网络调解,达成离婚协议。这种方式虽然不能代替法院的审判程序,但却方便了当事人的交流和协商,为离婚程序提供了更加便捷和灵活的渠道。
另外,很多离婚律师也鼓励夫妻双方在网上完成离婚协议书的制定,但协议书仅仅是双方自行达成的协议,未经法院确认后仍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协议书存在不公正的情况,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
总之,虽然网上协议离婚目前并未作为法律程序纳入中国法律体系,但通过网络技术寻求离婚协议的方式确实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更方便、更灵活的途径。但是,离婚协议书必须进入实体法院取得生效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将导致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