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拆迁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离婚后是否能享受拆迁安置主要取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情况。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已经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并且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明确了该房屋归属于离婚一方,那么该方可以享受该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
如果在离婚时没有进行财产分割,或者协议中未明确该房屋归属于哪一方,那么需要根据当时的法定继承顺序来确定该房屋的归属。如果该房屋归属于离婚一方,那么该方可以享受该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如果该房屋归属于另外一方或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那么需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分割或者共同享有。
需要注意的是,在确定拆迁安置补偿时,没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的名字一般都需要同时出现在房产证上,因此如果离婚后只有一方的名字出现在房产证上,可能会影响其享受拆迁安置补偿的权利。
总之,离婚后是否能享受拆迁安置,取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情况和法定继承顺序。如果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