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在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是需要确定的。但是,无论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都不一定需要孩子的姓氏跟随着这一方。这是因为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并未规定孩子在离婚后必须跟随着哪一方的姓氏,而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孩子的抚养权被交给了女方,女方可以选择孩子的姓氏,但是她并没有义务改变孩子的原姓氏。同时,如果孩子的抚养权由男方持有,男方也可以选择让孩子保留原始姓氏,不一定要随着男方一方的姓氏。
作为家庭成员中的一员,孩子们的姓氏不应该只是由家长的一方来决定,而是应该由双方共同商议决定。不管最后的决定是什么,重要的是家长们必须尊重孩子的利益,并尽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因此,孩子的抚养权和姓氏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在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时不需要考虑孩子是否需要改姓,两者不应混淆。最重要的是要让孩子度过一个安稳的生活,拥有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