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产权分割通常是指拆迁安置房屋的所有权在一定程度上被分割为多个所有人的所有权,以适应拆迁安置户的个人实际情况和需要。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产权分割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自愿原则:拆迁安置户的房屋产权分割应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强制性质。
2. 合法原则:拆迁安置房屋的产权分割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论是政府方还是安置户方都要遵守法律规定。
3. 公平原则:各安置户在房屋产权分割过程中应当公平待遇,不应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和歧视。
4. 稳定原则:拆迁安置房屋分割后,房产权应该有明确的归属,防止因分割引起的纠纷和稳定问题。
5. 统筹原则:拆迁安置房屋产权分割要考虑整个拆迁安置项目的规划和设计,避免因个别户分割产权会给整个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总之,拆迁安置房屋产权分割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坚持自愿原则,实行公平待遇,稳定产权归属,统筹规划设计,做到既满足安置户的个性化需求,也不影响整个拆迁安置项目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