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挪用公款是指同一个人在多次不同时间、不同场合上,以非法手段侵吞公款,这种行为在我国被视为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如何计算多次挪用公款?
首先,根据我国有关《刑法》的规定,公款指的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授权代表人员管理下的资金以及公务接待费、公务差旅费等公共财务收支。如果一个人多次挪用公款,那么他所侵吞的公款总额是需要加以累计的。
其次,我们需要明确多次挪用公款的时间跨度以及具体金额。因为不同时间多次挪用的公款金额会有所不同,这也会影响最终的刑事责任与惩处力度。比如,如果一个人在两年时间内共盗取公款20万,那么他所犯的罪名和刑期要比在半年内盗取20万的人的情况更加严重。
最后,多次挪用公款犯罪的惩处力度与侵犯公共财产犯罪的性质类似,会受到刑期和罚款的双重处罚。多次挪用公款的个人和单位在犯罪犯罪事实被查明后,不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还要追缴所涉及的公款,同时还包括其他可能随之而来的一系列法律后果。
总之,多次挪用公款涉及到的刑事责任和惩处力度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并且与相关的案件事实和情况有关。无论如何,我们应该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我们的行为,不铤而走,防止涉及到公共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