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是指公务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等人员,以自己的名义或他人名义将属于公共财产的款项占为己有或侵占用于个人非法用途的行为。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在2万以下,将被认定为轻微犯罪,属于比较轻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挪用公款2万以内的轻微犯罪者可面临以下两个判决:
第一种情况是警告或者罚款。对于挪用公款数额在5000元以下的,可以判决警告或者罚款,并且罚款数额可以在1000元以下。对于数额在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可以分别处以5000元以下和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种情况是拘留。如果公款的数额比较大,而挪用公款的行为又不典型,流程复杂,涉及面广,主观恶性大的话,可能会被判处拘留。通常情况下,拘留时间不会太长,一般不超过15天。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2万以内的刑期是比较短暂的,但是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严重损害国家的利益,还会影响到公众的信心。因此,必须对这种犯罪行为进行严惩,以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