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前夫的死亡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自动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依然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判断来决定。
在中国法律中,关于未婚先孕、有夫之妇生育子女等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抚养权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者由一方行使。因特殊原因需要由一方人行使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离异后,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父母共同行使或者由一方行使,如果由一方行使,需要仔细考虑特殊原因,并经过法院的判决。
如果前夫在离异前曾表达过自己不希望抚养孩子的意愿,或者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也可能会影响到前妻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决。
总之,前夫死亡并不等同于孩子抚养权的自动获得,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进行判断和决定。建议当事人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依法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