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婚姻法》中,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和抚养权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七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权一般由母亲行使。但是,随着孩子年龄逐渐增大,孩子本身也会逐渐成为选择的主体,可以对自己的抚养权进行选择。
在中国的法律中,孩子在七岁以上,可以作为权利主体,对自己的抚养权进行选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可以完全地决定自己的抚养权。孩子需要在家长的引导下进行选择。
当孩子达到七岁之后,对于抚养权的选择,家庭裁判员或法院的意见也会越来越重要。因为孩子在这个年龄段,往往还不能够充分地了解自己的处境,和自己的决定会对自己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在抚养权纠纷的情况下,法院会对孩子的生活环境、教育和被照顾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然后作出裁决。家庭裁判员或者法院也会听取孩子的意见,但孩子的意见并不一定是绝对的。法院最终的判决,可能并不是孩子所希望的。
总之,孩子七岁以上可以在家庭裁判员或法院的帮助下对自己的抚养权进行选择,但是孩子的意见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还需要综合考虑孩子的生活环境、成长环境、学校情况和被照顾的情况等方面的因素,最终才能确定孩子的最佳抚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