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女方可以要求更改抚养权。在离婚过程中,双方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障,父母对孩子的爱和关心也应该平等获得体现。如果女方拥有更好的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条件,她有权利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在法律实践中,抚养权的行使是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和需要的,在选择抚养人时应该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生活条件:孩子抚养人的生活条件应该比较好,孩子可以得到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补给,比如衣食住行等等,让孩子在健康、和谐、舒适的环境下成长。
2.抚养能力:孩子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应该也需要考虑,这里包括关爱和教育孩子的能力,对孩子的身体、精神和情感的关注和支持的能力等等,抚养人需要具备承担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的能力。
3.孩子的意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子女有自己的意见,应当尊重其意见,并根据年龄、智力、意愿等因素,适度考虑其意见的可行性。如果孩子有自己的意见,也应该在考虑抚养权的问题时加以考虑。
总之,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问题应该得到妥善处理,要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和符合利益和需要。如果女方认为自己更适合成为孩子的抚养人,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和限制内要求更改抚养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修改抚养权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孩子的情况和需要,并推动双方共同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