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村庄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获得的用于建房或其他合法用途的宅基地。它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
宅基地的安置是保障农村居民住房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农村宅基地给予了所有人在宅基地上建房和享有相应权益的承诺。这种承诺显然具有永久性质。
从中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来看,农村宅基地的用地性质是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经营和土地使用权的三位一体,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用地,具有永久使用权。因此,农村宅基地是永久性的,农民不能够出售、转让或者抵押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的永久性不仅体现在法律上,而且也具有政策保障。中国政府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农村宅基地的保障政策,坚持农村宅基地土地权属不变,住房土地多元供应,不断健全农民住房保障体系,为农民提供居住保障和发展保障。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是永久性的,不能出售、转让或者抵押。政府应该更加重视农民的住房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控制,确保农民的基本住房权益,为实现共同富裕和美好生活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