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达成协议,并签署了相关的离婚协议书。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必须由民政部门进行登记,且离婚协议书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被认可。因此,一般情况下档案馆认证的民政局协议离婚是无法推翻的。
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违法的内容,仍然有可能被推翻。例如,离婚协议中约定对子女进行过度的惩罚或忽视其合法权益,或者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不公等。此时,受到协议损害的一方或关联方可以通过起诉等方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定协议的有效性。
此外,如果双方通过非法手段强制签署离婚协议书,或者协议书中涉及欺诈行为,则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推翻。因此,尽管民政局协议离婚通常是经过严格审查的,但仍需在协议签署前仔细检查其内容、权益分配、财产分割等,以确保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