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书是一种合约,其内容是协商确定的,在双方签署协议时应该明确定义,包含了拆迁后的各种问题,诸如转移安置、房屋赔偿、临时生活安排、人身安全保障等等。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协议书不应该修改或者更名,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协商双方认为必要,可以做一些必要的调整。
首先,如果在签订协议时,存在特殊情况,例如故意隐瞒或者刻意误导对方,导致双方达成的协议明显不公平,违背了公序良俗,那么协议中的一些条款可能需要进行修改。例如,在签署协议时被强迫接受不公平的条件,这时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
其次,有些情况下,双方因为某些原因无法达成一致,这时需要重新协商,如果能达成一致,就需要再次签署协议,如果在新的协议书中修改了一些条款,那么就需要将这些条款更名,并在协议书上注明变更的理由和时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综上所述,拆迁补偿协议书并不是不能修改或者更名,但需要注意,修改后的协议书需要合乎法律法规和公平正义的原则,另外在修改时,应遵循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