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夫妻之间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当然,在签署离婚协议前,无论是夫妻双方还是律师都应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仔细地审视,并尽量减少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关于离婚协议中黑色手印的问题,其有效性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黑色手印本身并不能说明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因为黑色手印可能被强迫或误导下的夫妻盖上。因此,正确的签署方式应该是在离婚协议上双方签名,并由双方及其他目击证人共同签署的方式来确认。
其次,黑色手印可能存在盗用他人印章等情况,因此其真实性难以保证。而如果夫妻双方存在欺诈行为,协议的签署并不能代表双方真实意愿,这时黑色手印也无法承认协议的有效性,达不到保障协议的主要作用。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代表离婚双方达成协议的一种形式,并不必须要求在协议上盖章、签字等方式。但是,为了保障协议的有效性,建议离婚夫妻在签署协议时正常签字,并请目击证人在旁观察并签字,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可执行性。
总之,虽然黑色手印并不能说明离婚协议的有效性,但只要双方在正常情况下签署协议,并经过目击证人的确认,协议即可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离婚协议的签署过程中,离婚夫妻应该合法合规地签署,并尽量避免使用黑色手印等可能会增加法律风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