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宅基地征收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政府征收的方式,对农民的宅基地进行征收并对农民进行补偿。
在安徽省,宅基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主要由以下四项组成:
1.宅基地补偿款:安徽省规定,宅基地补偿款不能少于当地房地产市场同类宅基地价格的1.2倍。如果被征收的宅基地面积不足60平方米,按照60平方米标准计算补偿。
2.搬迁补偿款:当宅基地征收后,农民需要搬迁,并且需要重新购买或者修建住房,政府将给予搬迁补偿。搬迁补偿款为宅基地补偿款的10%至20%左右。
3.生产设施补偿款:如果农民的宅基地上有生产设施或农作物,政府也将进行补偿。生产设施补偿款为宅基地补偿款的10%至20%左右。
4.临时性补偿款:对于宅基地征收后,会影响农民的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政府还将进行针对性的临时性补偿,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总的来说,安徽农村宅基地征收的补偿是由多项因素共同决定的。政府将会根据房屋建筑面积、同类宅基地价格、搬迁成本、生产设施等等因素进行补偿。同时,政府在补偿方面也非常注重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