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抚养权的家长的确有被赡养的权利。虽然在社会文化中,一般认为赡养义务应当由子女承担,但实际上,除了离异或绝症等特别情况,在家庭结构中,存在多种可能性。
例如,在父母生活中,如果某个子女并没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或因各种原因无法承担这个责任,其他兄弟姐妹或甚至外部亲戚也可以承担此义务。同时,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政策法规中明确规定,即使儿子和女儿都无法承担赡养义务,政府也会继续实施赡养政策,以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
同时,无抚养权的家长通常也可以在离婚后获得一定的赡养费用,以便在日常生活中维持其基本生活和健康状况。此外,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赡养义务通常都是一种情感、文化和道德价值,必须由所有家庭成员态度合作、共同承担。
总之,家庭成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赡养义务,协调互助,帮助老年人过上舒适、健康和快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