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一般指的是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这些行为的特点在于其不合法性和不明显性,而挪用公款的证据,应当具备严密性、权威性和可信度,以下是常见的证据:
1.财务报表和账目
往往挪用公款的行为通过对财务报表和账目的调查与核对得以查明,审计部门可以通过财务系统、会计凭证、银行账户等证据,基本掌握经费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2.存折、银行卡等证据
银行卡、存折、转账记录等是查明受贿、贪污的重要证据之一,可以比较清晰地说明挪用公款的具体账户情况,以及被告人的贪污方式和数额。
3.财物流转证据
如果被告人通过以公司名义发票、付款凭证等手段取得财务收益,可以依靠财物流转证据为证,说明挪用公款的过程和形式。
4.口供证据
如果被告人曾向同事、妻子、朋友等人讲述自己的挪用公款经历,并据此进行指控和调查,那么这些涉案人员的口供证据将会有力支持案件的证明。
综上,挪用公款的证据比较复杂,包括财务和账目证据、银行卡、存折、转账记录等银行证据、财物流转证据以及口供证据等,这些证据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可以帮助侦查部门、检察机关或法官确认被告人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