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在法律上被称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持有的自用房屋和宅基地”,或称为“宅基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条例》的规定,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并具有使用权的用于居住的土地,包括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用于生活的附属用地,属于农村土地资源管理范畴。
农村宅基地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是保障农民住房、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宅基地的成立,可以保障农民的居住权利和生产生活利益,增加农村集体收益和个人财产积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
根据《宅基地条例》,村集体可以依法划拨宅基地给农民个人或家庭,但不能出售或者转让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移都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规定,经过村委会或者村集体决定,并经过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同时,宅基地的建设和使用也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农村宅基地在法律上的地位非常重要,是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农民在合法获取宅基地的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法律,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