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对公款财产的侵犯和损害。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挪用公款是属于刑事犯罪的范畴,在刑事诉讼中,一旦被判定挪用公款罪名成立,将面临刑事处罚,甚至是刑事拘留和监禁等严厉的惩罚措施。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被指控挪用公款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选择和解,即向被害人或者执法部门支付赔偿金或者进行和解协议,从而避免刑事追究的风险和损失。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挪用公款案件都可以通过和解来避免刑事追究。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等因素,那么即使进行和解,也可能会面临起诉和判刑的风险。此外,如果和解协议过程中存在欺诈等不正当行为,也有可能被视为妨碍司法公正,使和解被撤销。
因此,在挪用公款案件中,和解虽然能够减轻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和风险,但是并不能完全替代司法程序和法律的裁决,如果案件的危害和影响较大,仍然有可能面临起诉和判刑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