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的抚养权问题应当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协商或者判决。在实际操作中,不是小孩可以完全自主决定抚养权的归属,而是需要有权利人来代表儿童参与协商或者判决。
一般来说,离婚后的抚养权可能会涉及到以下几种情况:
1. 由父母协商后自行决定抚养权。如果离婚双方能达成一致,就可以通过签订《协议书》的方式来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予以确认。
2. 由法院判决抚养权。当父母无法自行协商决定时,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申请判决。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愿、父母的能力和意愿等因素来做出判决。
3. 由未成年子女自主选择抚养权权利人。如果未成年子女已经具备了法定行为能力,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自行选择抚养权权利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的自主选择必须符合未成年人自身的最大利益。
总之,离婚后的抚养权问题需要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需要在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判决的情况下进行决定。未成年子女在具备法定行为能力的前提下也可以自主选择,但需符合其最大利益,并不能完全自主决定抚养权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