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
一、离婚双方自愿同意于XXXX年XX月XX日离婚。
二、财产处理:
1.原则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均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各自保留自己的财产,共同财产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分配:
①房屋:
甲方提出的财产分配安排:房屋产权属于甲方,房屋的公用设施及装修等共同部分的权利属于双方。离婚后,该房屋的出租权和管理权由甲方全部行使,租金全部归甲方所有。双方共同承担房屋的贷款等债务,共同承担出租中产生的所得税等税费,双方共同承担该房屋的维修费。
乙方同意以上财产分配安排。
3.存款及车辆:
离婚前,双方共同拥有的存款由原有的存款户名修改为甲方个人名下,离婚后该存款由甲方所有。
双方共同拥有的车辆归甲方所有。乙方同意上述安排。
三、子女抚养及教育问题:
1.离婚后子女归甲方抚养;二个孩子的抚养权归甲方,乙方享有随时与自己的子女见面的权利。
2.乙方每月给予甲方1000元的抚养费至子女成年。
四、其他事项:
1.离婚双方责任互不干涉对方的个人生活、工作和婚姻。
2.离婚双方互相保证自己的财产没有隐瞒,不会有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发生。
3.双方离婚后,共同解除婚姻关系,恢复为单身状态,无需办理离婚手续;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和请求。
四、特别声明:
本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遵守协议内容,如有违反,对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执行。任何当事人均不可相互转让和兑现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约定书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