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婚姻财产应该按照夫妻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应该依法进行平分。因此,如果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对房子进行了约定,例如产权归谁或者如何进行分割,那么这个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此时,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操作,进行户籍转移,办理财产过户等程序,确权房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将离婚协议变成具有强制力的文书,需要由当地人民法院批准。具体的程序是,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后,应该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协议的审批。经过法院审核后,离婚协议就会成为生效的民事协议书,双方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财产的分割和过户。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不公平或者有违法情况,例如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或者夫妻之间的暴力婚姻等,那么这种协议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财产的分割和处理。
总之,如果离婚协议中对房产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依法进行了审批,那么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确权房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必须符合法律和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真正地为离婚双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