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确权一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这是因为我国农村宅基地的法律框架较为模糊。首先,宅基地权属证明难,我们经常听到的是“三无”房屋,即无房产证、无宅基地证、无土地证。这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权属证明极为困难,因为该建筑不属于正规的房产权利系统,通常不被登记在地方法定的土地出让、承包协议或土地使用证上。其次,不法扩建、违章搭建等行为较为普遍,不利于宅基地的规范管理。
但在政策方面,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农村宅基地条例》、《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等,以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其中,《农村宅基地条例》明确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集体所有,但法律也规定了个人和家庭可以通过购买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从而获得宅基地权属证明。
此外,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土地证颁发政策,并对宅基地进行规划、评估、登记、颁证,有效改善了宅基地房屋的土地证问题。此外,农村宅基地也逐渐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法律保护,特别是在财产权方面,类似于个人房产的治理方式也逐步在农村宅基地上得以应用。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确权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我们看到政策持续地从各个方面推动完善,以确保宅基地的权属登记和管理。因此,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将会逐渐得到有效的解决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