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离婚协议是离婚手续中必须的一环,它是离婚申请人和被离婚一方在法律约束下,自主协商解决离婚及其相关权利义务的协议书。离婚协议所涉及到的内容包括婚姻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抚养费等重要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到离婚申请人和被离婚一方的切身利益。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需要在离婚案件受理后,等待一个“冷静期”,才能正式签署。这个“冷静期”一般为三个月,是为了让离婚双方在冷静地思考之后,更加理性地处理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如果在“冷静期”内签署离婚协议,可能会因情绪激动而导致双方协商结果不满意,或者在协议签署后,因为双方没有得到充分的思考,而做出不可逆转的决定。这样的情况,可能给离婚双方带来更大的经济和心理压力。
因此,离婚协议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法律文书,需要离婚双方在冷静理性的情况下签署。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必须仔细分析和深入思考,离婚双方需要在签署协议前,充分了解其中每一项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离婚协议中最好避免“冷静期”这个问题,正确处理离婚协议,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离婚申请人和被离婚一方的利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