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住址应该是夫妻双方离婚后各自的住址,而不是现住址。因为现住址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居住地址,而离婚协议主要是为了解决离婚后夫妻双方的住房问题,所以需要写明各自将要居住的地点。
离婚协议住址的写法应当按照现实情况进行确定,如果离婚双方已经分居,那么应该写明各自的实际居住地址;如果还未确定各自的居住地,那么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各自寻找居住地的期限和方式,并注明在期限内无法找到住所时的处理方法。
此外,离婚协议住址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其中一方是孩子的监护人,那么孩子的住址也需要一并写明并约定监护人的住所是否适合孩子居住。毕竟,在离婚协议中,关注孩子的利益和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总之,离婚协议住址需要根据现实情况来确定,要注意孩子的利益和安全,并且要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居住地和期限,避免后续争议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