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周转费是当地政府为了顺利完成城市规划、城市建设而对因征收拆迁而导致住房、土地等财产无法正常使用、居住的居民进行的一种补偿。因此,拆迁安置周转费是被视为一种权益,是可以被继承的。
在中国法律规定下,拆迁安置周转费被视为一种基本的财产权利。因此,拆迁安置周转费在遗产继承中是可以作为遗产的一部分来继承的。如果安置房屋按公租房出租,能够在合同期内享受一定租金,这些租金也视为拆迁安置周转费的一部分,同样也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一部分。
然而,在具体的继承过程中,要考虑到继承人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比如说,如果拆迁安置周转费的受益人已经身故,那么依法,他的遗产将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而如果受益人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或继承顺序无法确定,那么这些拆迁安置费将被上交国库。
总之,作为一种合法的财产权利,拆迁安置周转费可以被继承。在继承过程中,需根据法律规定,符合相关的资格要求,遵循规定的继承程序,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