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为亲友揽储是一种违反职务的行为,也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在中国,挪用公款已经被列为刑事犯罪行为,涉及到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该法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范畴,主要包括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
具体来说,挪用公款为亲友揽储就是滥用职权的一种表现。当一名公职人员将公款挪为他人使用,以此来换取个人利益,即使是为亲友揽储,也不能避免违法的本质。这种行为既有法律规定,也有道德规范,如果发现了这样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实际操作来看,挪用公款为亲友揽储的风险非常高。一方面,这种行为容易被揭穿,一旦揭露,将会面临刑事处罚,并且会失去公职人员身份。另一方面,这种行为极度不道德,破坏公正公平的原则,会极大地损害政府的形象和信誉,更会对社会造成极恶劣的影响。因此,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层面,挪用公款为亲友揽储都是极度不妥的行为。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为亲友揽储是一种违反职务的行为,以及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上,都应该严厉制止这种行为的发生,以维护公平公正的政治环境,并保证政府的形象和信誉。同时,各级政府应该积极加强监管,严格控制公款的使用,保证公款的使用透明、合法,以真正保障人民的利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