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后各方为规避可能产生的争议所达成的协议,其目的是为了平衡婚姻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通常会就婚姻财产、抚养权、探视权等方面进行分配和规定。但离婚协议书能否对抗债权呢?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离婚协议书对于已经发生的债权纠纷并不能产生直接的法律效应。如果婚姻期间出现债务,婚后离婚时未对债务进行清偿,债权人仍然可以向离婚双方进行债务追偿。即使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双方对现有债务进行了分配,但这份协议书并不能取代原有的债权关系,债权人仍可依据原有的债务关系进行追偿。
其次,离婚协议书对于未来的债权纠纷具有防范和解决的作用。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就未来可能产生的债务进行了约定,如协定债权人只能向一方追偿或者双方共同承担债务,这些约定可以在未来的债权纠纷中起到很好的作用,避免了争执和纠纷。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对于已经发生的债权纠纷并没有产生直接的法律效应。但对于未来的债权纠纷,离婚协议书具有一定的防范和解决作用。因此,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存在债务纠纷,建议通过离婚协议书进行约定,以避免引发后续的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