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土地,具有居住的功能,而且不能流转、转让。那么,在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上,是否可以由儿子继承呢?
首先,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首先需要指明宅基地的权属。如果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那么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家庭人口、土地面积等情况进行分配,某个家庭获得的宅基地就属于该家庭,而不是具体的个人。
其次,根据《宅基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有丈夫和妻子共同使用的,应当由丈夫或妻子享有终身使用权,丈夫或妻子先死亡的,其生前约定的,或者配偶协商一致达成的,也可以继承给对方或提供与对方同等的宅基地,并且可以由丈夫或妻子的子女或父母继承。因此,在丈夫和妻子共同使用的情况下,宅基地可以由儿子继承,但需要符合以上的相关条款和规定,并需经过村民委员会审核和批准。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的继承要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不能单方面随意决定。在继承时需要注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并且需经过相应的程序和审核。此外,由于我国的农村宅基地管理、继承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地区性的政策和规定,因此在具体问题上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