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离婚协议并不代表就是离婚了,因为离婚协议本身只是一份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不等同于在法律上已经经行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只是表明了双方离婚的意愿和达成的协议内容,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或相关机构的审批、公证、登记等一系列调解程序才能完成离婚手续。
在中国,离婚手续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包括双方自愿离婚,无过错一方要给予经济赔偿等要求,只有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才能有效完成离婚手续,才能视为离婚。而只有完成了离婚手续,离婚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因此,写了离婚协议只是离婚的前奏,真正的离婚需要在法律程序中完成,才能真正体现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协议确实存在,但未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的,仍被视为未离婚,并且在一些情况下,协议也可能被撤销或被认为是无效的。
因此,在考虑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充分认识到离婚协议只是一份协议,不能代替法律程序中的实际步骤。只有保持冷静,合法、合规地完成整个离婚过程,才能有效避免后续的纠纷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