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之间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签署过程中需要加盖一定的字号章。
1.个人签章:个人签章是离婚协议中必不可少的章之一,主要由离婚双方在协议文本的结尾处签名或盖章。双方必须在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在签署日期处注明日期。此签章必须准确、明确,必须与法定身份证明所示相符。
2.律师章:律师章是在双方自愿离婚时,必须由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离婚协议中的律师章必须由双方律师签署,并在协议文本结尾处加盖律师所属机构的公章,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
3.公证员章:公证员章是在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前必须加盖的章。公证员将根据离婚协议中的内容,对双方的意愿进行公证,这样一来,双方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争议。公证员章必须加盖在协议文本的结尾处。
4.法院章:在离婚协议得到法院审批之后,法院章就是在协议书的结尾处加盖的章。这个章可以证明该离婚协议被法院认可,并拥有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需要签署的章包括个人签章、律师章、公证员章以及法院章。这些章的加盖不仅可以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性,还可以保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