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哲要走的抚养权是指父母离异后,由法院决定他居住在哪个亲属家庭中,由其亲属负责他的生活、教育和照顾。常哲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应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是常哲的健康和安全。在决定抚养权的问题上,常哲的健康和安全需要得到保障,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常哲的生活、学习和安全无法得到保障,那么其他的问题都是次要的。
其次是常哲的情感关系。常哲需要稳定的情感关系来帮助他成长发展。离婚后,抚养权的判决应该考虑到不影响常哲与父母、兄弟姐妹之间的情感关系。同时也应当避免让常哲的情感关系受到频繁的变动带来的伤害。
再次是亲属的条件。在决定抚养权的问题上,应该优先考虑常哲居住的亲属能否提供足够的物质和精神支持,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和精力来照顾常哲,促进其健康成长。
最后是常哲的意愿。常哲应该被听取个人意愿。如果常哲已经到了一定年龄,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那么决定抚养权的问题时,应该充分考虑他的意愿,尽量满足他的要求。
综上所述,决定抚养权的问题是十分复杂的。必须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平衡,从而确定最有利于常哲成长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