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家公共财政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政府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加以打击和制止。但是,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还没立案,公安机关和法院就没有法律依据进行追究和处理,此时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内部调查:政府可以组织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内部调查,通过审查账目、调查事实、了解情况等方式,查清挪用公款的事实和责任人,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2. 停职检查:对于涉嫌挪用公款的责任人,政府可以采取停职检查的措施,暂时解除其职务,并对其进行深入调查和审查,以确保有关证据充分、事实清楚,为追究责任打下坚实的基础。
3. 补缴资金:如果责任人能够自行主动认罪、悔罪并愿意补缴挪用的公款,政府也可以采取和解和赔偿的方式进行处理。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追回挪用的公款,还可以给责任人留下挽回错误的机会,对社会施加一种正面的效应。
4. 组织惩戒:对于涉嫌挪用公款的责任人,政府可以采取组织惩戒的措施,以警醒他人。比如可以进行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取消奖励等方式进行处理。
总之,虽然挪用公款的行为还没有立案,但我们不能对此等情况掉以轻心。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明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同时也需要尊重法律程序和程序要求,保障公权公正的原则,确保责任人得到应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