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拆迁安置房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租房,另一类是经济适用房。
公租房是由政府投资兴建的,专门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居住问题的房屋。公租房具有一定的保障期限,通常为10年、20年或者30年,保障期限结束后,住户可以选择继续居住或者购买房屋。公租房的租金较为稳定,通常需要缴纳租金、水电费等费用。
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依据住房保障政策兴建的,用来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房屋。经济适用房的售价要比市场价便宜,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购房条件,例如购房人必须是本地户籍、有稳定工作等。购买经济适用房后,需要满足一定的居住期限,通常为5年、10年或15年,才能够自由买卖房屋。
在肥西拆迁安置房的分配中,通常会优先考虑原址居民的安置,以及其他受拆迁影响的群体,例如不动产权人、租赁人等。根据不同的政策规定,有可能会将一部分房源留作公共租赁房,或者用于政府配租。同时,一定比例的房源也会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