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由双方达成的协议,用于解决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一旦离婚协议被签署,双方就要按照协议来执行,除非经过复议、修改或撤销协议,否则协议是不可以随意更改或废除的。
但是,如果双方在签署协议之前没有认真了解和考虑协议的内容,或者一方在签署协议时被迫或欺骗,造成了协议的不公正或不合理,那么双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复议,请求法院重新审理这份协议。在双方经过协商后,法院可以不予受理或者改判离婚协议。
此外,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中存在明显违法或增加债务的情况,也可以提起撤销或修改协议的诉讼。但是,修改或撤销离婚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需要向法院提出诉讼,并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持。
因此,离婚协议一旦签署,就要认真考虑其内容,遵守协议的约定。如果在签署协议之前需要更改内容,协议应当重新起草,经过双方协商后签署。如果在签署协议后发现协议内容不公正或不合理,双方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复议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