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50条规定,宅基地的产权属于集体所有,但是它可以被个人作为个人财产拥有和继承。同时,宅基地作为农村家庭住房、生活用地和基本农田有着重要的经济和生活意义,因此,传承宅基地的方式也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在继承宅基地的权利问题上,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理解和解答。
首先,如果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夫妻共有,且两人在法律上有平等的继承权,那么两人都有权继承宅基地。这需要在公证处或者法院办理继承手续,并根据双方协议确定宅基地的具体继承方式。
其次,如果宅基地只属于其中一方个人所有,那么在其死后,宅基地可以直接继承给其合法继承人。如果夫妻分居、离婚或者丧失了同居的条件,继承权利可以遵循《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宅基地属于单身、离异或者丧偶的人,那么在其死后,宅基地的继承可以遵循《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了法定继承人之外,还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制定遗嘱,明确自己的继承意愿。
总之,在农村宅基地继承中,要充分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继承人的身份和顺序,并明确宅基地的继承方式和使用方式,以确保家庭成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