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为农村居民建造建筑物及道路、设施、绿化而划拨的土地。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逐步调整和宅基地政策的不断推出,宅基地使用权得到了保障和扩大。但是,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仍然存在争议。
一方面,按照现行国家法律规定,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易行为是禁止的。《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诈骗、抢劫、敲诈勒索、走私、贩卖毒品、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犯、从犯或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侵犯集体、单位或者个人的财产罪的主犯、从犯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也说明了,农村宅基地的买卖行为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另一方面,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确实存在非法流转的情况,一些地方的宅基地流转甚至达到了丧失集体土地的规模。这种非法行为使得本来用于农民居住和生产的土地,被利益驱动的人流转一次又一次,最后往往落到了房地产商的手中成为城市用地。
因此,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待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执行法律,坚决取缔一切非法流转农村宅基地的行为;其次,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宅基地的性质和用途,及时完善宅基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流转机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农民的居住和生产问题。这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部分,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才能让农民在乡村有更多获得感和归属感,也能够在保障集体财产的前提下,合理挖掘农村宅基地潜力,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