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要民政局留底,这是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而来的。婚姻法规定,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来实现。协议离婚是指当夫妻双方对离婚的事项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可以到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登记,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离婚的事宜及财产分割等相关事项。
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局备案是为了保证协议离婚的效力,同时也是为了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备案后,民政部门将登记备案,并留存离婚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双方离婚后,如有争议,可以凭借备案的协议离婚证明材料在法律上获得保障。
此外,离婚协议书在备案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最近的家庭状况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资料,上述材料是保证协议离婚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因此,离婚协议书需要备案并留底。
总之,离婚协议书需要民政局留底,这是为了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在法律上获得保障。当事人在离婚前应该认真了解我国法律规定,如选用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应当仔细阅读协议条款,明确各项责任和义务,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