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掌握在政府手中的权力,国家为了发展经济和城市化建设需要拆迁,减少不合理的空间利用,改善生态环境和社区,保障公众安全。这种施政手段不可避免会给一些人带来不利影响,特别是在城市化、 城市更新过程中,受益者和受害者的矛盾激化。所以有些拆迁户会有拒绝签署拆迁协议的想法。
从法律上讲,拆迁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书,如果双方皆自愿且无违法行为,那么是可以执行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地方政府强制要求拆迁,给予被拆卸群众一些补偿,但补偿金额不合理,远远低于市场价甚至达不到被拆迁户预期, 并且当地 根本没有其他合适的住房,难以保障原住户的生活。这种情况下,拆迁协议签订之后也不一定能化解矛盾。
如果需要拒绝执行拆迁协议,需要采取追索民事赔偿、行政诉讼、调解等措施解决,如果是非法的愿望,很容易导致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拆迁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等,则应该更加理解和支持拆迁政策。
总的来说,拆迁协议的执行是应该遵循法律规定,有保障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并避免给双方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社会问题。如果觉得拆迁协议不公正或存在问题,合法途径解决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