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农村耕地上,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下的住宅建筑用地,它是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用地,具有如下特征:
一、非商业性质
农村宅基地是专门用于农村居民生活的土地,具有非商业性质,不得用于商业经营。同时,宅基地不得作为赠与、抵押、租借等其他非自用性质的用途。
二、不可买卖、不可转让
宅基地是由国家提供给农村居民的土地使用权,并不具有产权,不可以买卖、转让。只有经过合法的手续,才能进行偿还、赠与、继承等权益变更。
三、供给面大,利用率低
在比较宽松的基本农田保护政策下,宅基地的供给面较大。但由于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外出务工等原因,实际上只有部分宅基地被农村居民进行充分利用,利用率较低。
四、土地利用期限长
在农村土地政策下,宅基地的土地利用期限为50年。土地使用者可以在期限届满后,申请续期或转换其他用途。同时,宅基地也可以根据耕地轮作制度,轮作使用。
五、建筑面积有限制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宅基地建设的住房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米。同时,宅基地建筑物的高度、建筑物形式和建设方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土地管理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进行审核。